上海食品安全設新法 將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
作者:?汕頭健康網
更新時間:?2020年02月19日 0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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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9月1日起,《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將正式實施。 目前在食品監管存在一定的空白區,對食品的管理模式屬“分段監管”,即質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工商
此外,針對屢禁不止的二次加工、回爐重造等危害公眾健康安全的行為,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和下列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加工制作的;以有毒有害動植物為原料的;以廢棄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以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為原料的;市政府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
9月1日起,《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將正式實施。
辦法還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實行品種目錄管理,品種目錄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編制,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小作坊還需建立食品銷售記錄。
針對此,辦法第三條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將承擔下列職責: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協調、裁決有關部門監管職責問題;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辦法還對流動食品攤販做出相關規定,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原則,確定相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并制定相關鼓勵措施,引導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區、縣人民政府還可以根據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劃定的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不得影響市容、交通、安全。
據悉,此次新法最大亮點也在于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成立。此委員會旨在解決“分段監管”中的管理縫隙,形成全程監管的局面,協調、指導食藥監、工商、質監等部門的監管職責問題,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并且發動全社會一起來監管,編織一張食品安全監管網。
另外,根據辦法第四十六條,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設立統一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
目前在食品監管存在一定的空白區,對食品的管理模式屬“分段監管”,即質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工商部門負責流通領域,餐飲領域由食藥監部分負責,還有農業部門、商業部門承擔相應的食品源頭監管,這樣易形成“大家都在管、大家都有管不到”的局面,如食品的現制現售、食品混合業態的監管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主體不明確或部門銜接不暢的情況,需盡快加以解決。
對于目前頻繁出現的“勾兌門”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控制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并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督管理部門,以及生產經營者做了明確規定。對于違規行為,則將處以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或準許生產證的處罰。